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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抚州市弘兴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抚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ZHX-X-2018-G008)公开招标(十月)中标公告中标公告10月17日
抚州市弘兴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抚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委托,就“抚州市弘兴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抚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FZHX-X-2018-G008)公开招标中标公告”项目(项目编号:FZHX-X-2018-G008)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ZHX-X-2018-G008 项目名称:抚州市弘兴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抚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FZHX-X-2018-G008)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何旋 联系方式:1397048888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抚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抚州市西门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1580704999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中标公告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抚州市弘兴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抚州市长途汽车站1栋2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何旋 1397048888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9月18日 中标日期:2018年10月08日 总中标金额:49.264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江西晶亮实业有限公司 | 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里塔镇渔良村 | 49.264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 评审专家名单: 祝迎祥、吴海平、涂永吉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抚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金额:492640.00元;中标公司:江西晶亮实业有限公司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江西抚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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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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