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长岭县新安镇人民政府新安镇八方地村抗旱井项(2018)目中标公告10月17日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长岭县新安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新安镇八方地村抗旱井项目”项目(项目编号:ZCF-2018-15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ZCF-2018-153 项目名称:新安镇八方地村抗旱井项目 项目联系人:韩工 联系方式:1584388983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岭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长岭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先生 1504384555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中标公示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长岭县新安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新安镇八方地村抗旱井项目”进行招标代理工作,现对其预中标结果进行公示。现将本次开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 新安镇八方地村抗旱井项目项目编号:ZCF-2018-153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第一预中标候选人: 吉林省恒海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6.8034万元 计划工期:2018年10月20日至2018年11月20日,共3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水利水电验收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第二预中标候选人: 吉林省华隆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7.0090万元 计划工期:2018年10月20日至2018年11月20日,共3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水利水电验收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第三预中标候选人:吉林省万润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6.5056万元 计划工期:2018年10月20日至2018年11月20日,共3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符合水利水电验收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评标专家成员:栾娜、康翠琴、张红侠、张婷、徐德发 招标人:长岭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岭县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5043845557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 联系人:韩工 电 话 :15843889833 以上预中标结果公示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19日(3个工作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如在公示期间没有异议,第一名预中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并向其发放中标通知书。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7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韩工 1584388983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9月10日 中标日期:2018年10月17日 总中标金额:96.8034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吉林省恒海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96.8034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 评审专家名单: 栾娜、康翠琴、张红侠、张婷、徐德发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2.1工程名称:新安镇八方地村抗旱井项目; 2.2招标编号:ZCF-2018-153 2.3建设内容:新安镇八方地村抗旱井,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长岭县新安镇八方地村; 2.5计划工期: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1月15日,共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水利水电验收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招标控制价:97.054088万元。 六、其它补充事宜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
来源:吉林长岭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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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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