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审判楼厨房(2018)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10月17日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受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的委托,于2018 年10月16 日就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审判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440000-201809-146017-0039)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09-146017-0039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审判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93,192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珠海市厨师宝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黄可夫 地址 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三路九号厂房一楼AB区 六、报价明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网==》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网==》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斗门区人民法院审判楼厨房设备采购 | / | 一批 | ¥1,687,335.00 | / | ¥1,687,335.00 | 具体单价详见:报价明细附件 | ?? 报价明细附件 七、评审日期:2018-10-16评审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姚昭然成员: 杨兴文、钟莉莹、陆海兰、赖华军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收费金额:人民币贰万贰仟伍佰陆拾壹元整(¥22,561.00)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 1、资格性审查情况: 供应商名称:珠海市锐利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中山市万能达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税票)、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项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19.1要求,对“珠海市锐利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中山市万能达厨具设备有限公司”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剩余3家投标单位:珠海市厨顺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珠海市雅致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珠海市厨师宝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都通过了资格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情况:珠海市厨顺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珠海市雅致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珠海市厨师宝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都通过了资格性审查。 3、综合评分评标法确定的最终评审结果如下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商务技术得分 | 经评审的经济价格得分 | 最终得分 | 最终排名 | 备注 | 2 | 珠海市厨顺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17.40 | 27.59 | 44.99 | 2 | | 4 | 珠海市雅致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10.40 | 30.00 | 40.40 | 3 | | 5 | 珠海市厨师宝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66.20 | 26.98 | 93.18 | 1 | |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十一、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钟博锋 | 联系电话:0756-2550023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郭锦荣 | 联系电话:0756-5788787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
| (三)采购人: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桥北二路108号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文件 发布人: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7日
来源:广东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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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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