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高等教育生均拨款专项-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课桌椅、讲桌购置项(上午公告)目中标公告10月17日
青海师范大学2018年高等教育生均拨款专项-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课桌椅、讲桌购置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青政采磋商(货物)2018-459号 | | 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高等教育生均拨款专项-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课桌椅、讲桌购置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41.364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31.2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1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7日 | | 评标日期2018/10/17 09:00 | | 定标日期2018/10/17 11:30 | | 各包要求 成交供应商名称:西宁南奥商贸有限公司成交金额:31.2万元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3个工作日中标产品的内容、数量 | |
|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武生全 吕彦斌 尹青松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青海师范大学葸女士0971-6305224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李女士0971-6150216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5505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