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波市眼科医院采购合理用药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招标编号:CBNB-20183314G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眼科医院采购合理用药系统项目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19日 四、定标日期:2018年10月15日 五、用途:自用 六、合同履行日期:按签定的合同履行 七、中标内容: 序号 | 采购 单位 |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 | 规格 型号 | 数量 | 采购 需求 | 中标供应商及地址 | 中标金额 人民币:元 | 一 | 宁波市眼科医院 | 合理用药系统 | /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杭州逸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25号A楼东区418-420室) | 360,000.00 |
评标委员会名单:施吉鸣、李宏铭、柯伟、陈杰新、王丽娜 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人民币5400.00元,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事项: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单位:宁波市眼科医院 地址:宁波市民安路855号 联系人:王科 联系电话:0574-87862255 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业务三部 联系人:夏巍、高书焓 联系电话:0574-87425408、874253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