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网==》
依据湖北省宜昌市财政局宜采计备【2018】XM3594号采购计划要求,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的委托,于2018年10月16日就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山长制”绿化苗木采购(包四)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名称: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山长制”绿化苗木采购(包四)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编号:YCZ0583-201801-04H 三、采购预算:125.00万元 四、采购内容:采购枇杷26000株;栾树21000株。交货地点:城区及周边指定地点。 五、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湖北政府采购网、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2018年10月18日 六、评标信息: 评审日期:2018年10月16日 评审地点: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9楼903室 评标委员会:陈代雄、鄢蓉、何克超、梁波、王府京 七、中标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