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信都、仁义片区)——信都两合(一[下午公告])安置区工程总承包的中标公告10月19日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贺州市正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信都、仁义片区)——信都两合(一)安置区”项目(项目编号:HZZJZB2018工字38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ZZJZB2018工字38号 项目名称: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信都、仁义片区)——信都两合(一)安置区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覃恩庆 联系方式:0774-513782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贺州市正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信都交警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稳157-7841035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概况:采用新建多层住宅方式安置126户棚户区居民。新建多层住宅146套,总建筑面积约60951.06㎡,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9681.70㎡(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6000㎡),配套公建用房1269.36㎡,檐高最高24m,总平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包括道路、广场、停车场面积约20935.62㎡,铺设给水管道、景观绿化、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收集点,安防系统、变压器等,详细内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 工作周期: (1)设计部分: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给相关部门审批; ②:《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通过审批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含预算)》给相关部门审核; ③: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竣工图绘制成果文件》给相关部门审核; ④:配套服务期: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期间自合同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出具修改稿送其审核。 (2)勘察部分: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详细勘察成果文件》给发包人审查; ②:《建设工程详细勘察成果文件》通过发包人审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勘察成果文件》给发包人审查; ③:配套服务期: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期间自合同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出具修改稿送其审核。 (3)施工部分: 自发包人完成征地拆迁、三通一平并办理了相关的报建手续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开工,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暂定为900个日历日,最终总工期以经审图备案的工程规模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计算确定。 质量标准:(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住建部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微微、覃恩庆0774-513782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9月04日 中标日期:2018年10月11日 总中标金额:9675.7481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建信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null | 9675.7481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32.395373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施工部分代理服务费:29.40915万元;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即100万元以下—1.0%,100万元——500万元—0.7%,500万元——1000万元—0.55%,1000万元——5000万元—0.35%,5000万元——10000万元—0.2%;设计部分代理服务费:2.307284万元;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即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500万元—0.8%。勘察部分代理服务费:0.678939万元;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即100万元以下—1.5%。 评审专家名单: 柳延东、廖尚佳、石远征、龚晴、黎惠清、陈燕、梁洪泉、陈典高、黄倩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概况:采用新建多层住宅方式安置126户棚户区居民。新建多层住宅146套,总建筑面积约60951.06㎡,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9681.70㎡(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6000㎡),配套公建用房1269.36㎡,檐高最高24m,总平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包括道路、广场、停车场面积约20935.62㎡,铺设给水管道、景观绿化、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收集点,安防系统、变压器等,详细内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 工作周期: (1)设计部分: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给相关部门审批; ②:《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通过审批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含预算)》给相关部门审核; ③: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竣工图绘制成果文件》给相关部门审核; ④:配套服务期: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期间自合同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出具修改稿送其审核。 (2)勘察部分: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详细勘察成果文件》给发包人审查; ②:《建设工程详细勘察成果文件》通过发包人审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勘察成果文件》给发包人审查; ③:配套服务期: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期间自合同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出具修改稿送其审核。 (3)施工部分: 自发包人完成征地拆迁、三通一平并办理了相关的报建手续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开工,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暂定为900个日历日,最终总工期以经审图备案的工程规模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计算确定。 质量标准:(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住建部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六、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 | 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信都、仁义片区)——信都两合(一)安置区 | 项目招标编号 | HZZJZB2018工字38号 | 招标人 | 广西贺州市正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中标范围 | 对建设规模描述范围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工程进行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1)建设工程设计全过程服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项目工程施工配合设计(含设计变更和优化)及竣工图绘制; (2)建设工程勘察全过程服务:详细勘察、施工勘察和项目工程施工配合勘察(含设计变更和优化); (3)经批复的建设工程内容涵盖的施工建设总承包(含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 | 开标时间 | 2018年10月11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标人 | 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建信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中标价 |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玖仟陆佰柒拾伍万柒仟肆佰捌拾壹元整(¥96757481.00元); 其中:设计费:2009105.00元,勘察费:452626.00元,建安工程费:93673378.00元,设备购置费:622372.00元。 | 工作周期 | (1)设计部分: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给相关部门审批; ②:《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通过审批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含预算)》给相关部门审核; ③: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竣工图绘制成果文件》给相关部门审核; ④:配套服务期: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期间自合同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出具修改稿送其审核。 (2)勘察部分: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详细勘察成果文件》给发包人审查; ②:《建设工程详细勘察成果文件》通过发包人审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勘察成果文件》给发包人审查; ③:配套服务期: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期间自合同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出具修改稿送其审核。 (3)施工部分: 自发包人完成征地拆迁、三通一平并办理了相关的报建手续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开工,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暂定为900个日历日,最终总工期以经审图备案的工程规模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计算确定。 | 质量标准 |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住建部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项目总负责人 | 赵传银(一级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注册编号:桂145070801418)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唐民(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084500289) | 项目经理 | 朱志刚(二级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注册编号:桂245070804828;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B(2017)0003806;诚信卡号:025518) | 公告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公告日期 | 2018年10月19日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
来源:广西贺州市正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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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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