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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上午发布]政府明港镇邹庄村查山路口-纪庄公路改建工程中标公告10月22日
信阳科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明港镇邹庄村查山路口-纪庄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项目编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明港镇邹庄村查山路口-纪庄公路改建工程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383761632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平桥区明港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井先生1378376957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明港镇邹庄村查山路口-纪庄公路改建工程开标会议于2018年10月1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信阳市南湖春天假日酒店9楼会议室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明港镇邹庄村查山路口-纪庄公路改建工程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成员:陈谋攻、焦二中、张展宇、高文林、赵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人如下: 中标结果为:信阳市誉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83150.00元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4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 地 址:信阳市明港镇 联系人:井先生 电 话:13783769576 招标代理机构:信阳科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羊山新区政和花园A区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3837616325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信阳科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女士1383761632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9月26日 中标日期:2018年10月22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信阳市誉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83150.00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执行 评审专家名单: 陈谋攻、焦二中、张展宇、高文林、赵勇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陈谋攻、焦二中、张展宇、高文林、赵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人如下: 中标结果为:信阳市誉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83150.00元 六、其它补充事宜 明港镇邹庄村查山路口-纪庄公路改建工程开标会议于2018年10月1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信阳市南湖春天假日酒店9楼会议室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明港镇邹庄村查山路口-纪庄公路改建工程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成员:陈谋攻、焦二中、张展宇、高文林、赵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人如下: 中标结果为:信阳市誉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83150.00元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4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 地 址:信阳市明港镇 联系人:井先生 电 话:13783769576 招标代理机构:信阳科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羊山新区政和花园A区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3837616325
来源:河南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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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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