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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茂县环境资源保护中心茂县洼底乡、飞虹乡、回龙乡、富顺乡、渭门乡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中标公(2018)告10月22日
四川至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茂县环境资源保护中心 的委托,就“茂县洼底乡、飞虹乡、回龙乡、富顺乡、渭门乡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项目(项目编号:5132232018000118)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5132232018000118 项目名称:茂县洼底乡、飞虹乡、回龙乡、富顺乡、渭门乡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28154500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茂县环境资源保护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茂县凤仪镇并州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1528154500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对已脱贫的巩固提升和持续改善是中国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关于贫困治理的指导性思想,其生成的理论基础是“共同富裕”根本原则,现实基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扶贫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是精准扶贫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四川省环保系统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集中力量改善民生,打好环保扶贫开发攻坚战。2018年四川省环保厅选定十三个深度贫困县,开展深度贫困县精准扶贫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意在全省的精准扶贫环保攻坚战起到示范带头效应,茂县位列其中。 本项目实施地点为茂县洼底乡、飞虹乡黑虎河、回龙乡磨子沟、富顺乡鱼听沟和渭门乡窄溪沟。主要建设内容为完善相关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保基础设施、实施规范化建设。 简要技术要求:(1)隔离防护设施 为减少人类活动对水源地的影响,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采用围栏、围网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沿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对水源地核心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由于受本区域地形地貌的影响,河对岸均为陡峭的悬崖峭壁,无需进行隔离保护处理,因此本次项目所在的各个保护区均为单侧布置。二级保护区,不做隔离防护措施。 本工程采用浸锌钢丝网带边框防护栏,安装简便,可以根据地形自由组合,且安全美观。 隔离围栏的规格为:两方形立柱之间网格3m,支撑立柱高位1.8m,支撑柱采用2.3m方形柱。 带框隔离网为绿色镀锌浸塑,镀锌浸塑后的铁丝直径为5mm,网孔尺寸50mm×100mm。 土基地面支撑柱买入地下30cm,采用500mm×500mm×500mm的C25混凝土基础固定。 安装时铁丝网必须距离地面至少10cm,必要的位置预留1500mm。 当安装过程中需要随地形爬升或下降时,两幅围栏相差的高度小于等于40cm。 保护隔离区内如遇交通道路,则保护隔离区以交通优先为主适当退让,离公路沿线(根据地形地貌特点而定)1米-5米的距离进建立隔离区,并对公路沿线的污染源进行集中处理:沿线固态垃圾定期清理并通过运送至垃圾回收场,沿线污水需要通过污水管道将污水排送至保护区以外的污水收集处,通过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 2、标志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结合茂县水源地实际,为推进饮用水源地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规范》(HJ/T433-2008)要求,设置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标志。 (1)保护区界标 该类标志牌设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地理边界,标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并警示人们需谨慎行为。本项目共设置25块界碑,每个保护区5个。本项目采用立柱式保护区界标,界标尺寸1200*1600mm,采用铝合金板制作,厚度3mm。立柱基础为C20钢筋混凝土基础,垫层采用C15垫层。 (2)交通警示牌 为警示车辆、船舶、行人进入水源保护区道路或航道,需要谨慎驾驶或谨慎行为,在道路驶入点或驶出点、以及保护区干道旁设置交通警示牌。水源地所在河段无交通道路跨越,在保护区陆域范围内有国道、省道通过。 本项目共设置16块交通警示牌,每个保护区4个,在道路两侧双向布置。本项目采用单悬臂专用导向指示标牌,警示牌材质为铝合金板,尺寸1500*600mm。立柱采用无缝钢管,立柱基础采用C20钢筋混凝土基础,采用M24*1000地脚螺栓固定。 (3)宣传牌 为加强对水源保护区周边群众及过往人群宣传力度,提高达到对水源地的保护意识。在水源地保护区人群集居点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 本项目共设置16块宣传牌,每个保护区4个,布置在人员出入量较大的区域。本项目轻质铝管框架宣传牌,规格为1800*1500mm。立柱基础为钢筋混凝土基础,强度等级为C20。 合同履行日期:具体以采购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四川至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高新区西芯大道天目路77号保利·新天地12栋2单元821 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汪先生1898180818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9月28日 中标日期:2018年10月19日 总中标金额:159.68287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四川蜀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燃灯寺路56号1栋1楼3号 | 159.68287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43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费标准不下浮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评审专家名单: 陈其麟;邓小莲;高伟;张勇;高松科(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标的名称:茂县洼底乡、飞虹乡、回龙乡、富顺乡、渭门乡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规格型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数量:27;单价:59141.8037元;服务要求:1、工期时间:60天。2、项目地点:项目实施地。3、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符合相关规范的设计使用要求。(注:挖沟槽土方已含余方弃置,投标时由投标人自行考虑。)4、质保要求:由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具体约定并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5、投标报价(总价)包含:所有材料和设施的单价均包含运到项目实施点仓库的运输费用、装卸费用、材料的损耗费用、保险费用、材料的检测费用、材料的验收费用、各种管理费用、税金、利润及物价上涨的风险费等一切费用。6、验收方法:投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7、付款方式:通过按现行法律法规验收后由采购人支付中标金额的95%,预留5%的质量保证金。.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
来源:四川茂县环境资源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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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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