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网==》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10-22 |
| 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NBGD-20181145S |
| 二、项目名称: |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9月28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10月19日 |
| 五、中标内容: | 子包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单位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招标网==》
| 货物内容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1 |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不锈钢医用小推车等 | 1批 | 宁波市鄞州利和仪器有限公司 | ¥739690.00 | 2 | 超纯水机等 | 1批 | 宁波创兴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 ¥719000.00 | 3 | 电子天平等 | 1批 | 杭州嘉维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241560.00 |
评委会名单:程春梅、周昌忠、范金强、魏坤、符展明 |
| 六、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定稿_201810208491.docx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本次招标服务费子包1:11100.00元整,子包2:10800.00元整,子包3:3700.00元整。 |
| 八、其他事项: | 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发布日起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日后1日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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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01室 联系人:李骁翔、颜祯祥、张芝燕 联系电话:0574-87317830 传真:0574-87317660 邮箱:nbgdzb@163.com 采购人: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223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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