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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机关视频监控(上午公告)智能化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10月23日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机关视频监控智能化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NXXZG2018-85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NXXZG2018-85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机关视频监控智能化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刘信 联系方式:0731-85118118-111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沙市白沙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信 0731-85118118-111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8楼17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晗、胡洋、康艳 0731-8445226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9月21日 中标日期:2018年10月23日 总中标金额:146.8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湖南瑞马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里牌街道燕山街123号商住楼810房 | 146.86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041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相关文件收取费用 评审专家名单: 肖怀铁(主任评委)、朱涌、刘辉、罗云、荣俭(业主评委)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详见附件
来源:湖南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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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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