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1、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七层办公装修改造(一期)工程类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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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编号: | [3500]ZSZB[GK]2018088 |
3、采购人名称: |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
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 |
项目负责人: | 林老师 |
联系电话: | 0591-62099330 |
4、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410、411、412单元 |
评审部经办人: | 胡文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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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胡文姬,0591-87767686-624,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
5、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9-26 |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 2018-10-22 |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 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资格标准进行评审,其中福建省福昌建设有限公司未提供拟派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复印件,故其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投标无效。其余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符合要求。 |
8、中标情况: |
包1 |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1 | 1-1 | 办公用房施工 | / | / | 1 | 1003198元 | 1003198元 | |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福建省兴雅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宦溪经济发展中心二楼 | | 中标金额 | 100319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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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收费金额:1.0022万元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中关于招标代理费的要求,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 (0,100]万元 1.00% (100,500]万元 0.7% 。 |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无。 |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朱于财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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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陈润,严志业,姜业芬,林芳芳 |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