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网==》 青海诚容磋商(货物)2018-051号 |
| 采购项目名称尖扎县客运站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48.20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48.10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2日 |
| 评标日期2018/10/19 15:30 |
| 定标日期2018/10/19 17:00 |
| 各包要求 成交单位:青海兰辰商贸有限公司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56号4单元422室成交金额:48.10万元交货期:2018年10月底交货并安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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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同盛路万达广场2号楼16层青海诚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郭德海、徐海东、雷延栋(采购人代表)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尖扎县交通运输局雷先生0973-8733661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诚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女士0971-6243698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尖扎县财政局0973-8733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