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网==》 青海恒诚竞磋(工程)2018-015 |
| 采购项目名称谢家寨村村庄亮化工程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81.9915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79.68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3日 |
| 评标日期2018/10/22 15:00 |
| 定标日期2018/10/22 17:30 |
| 各包要求 中标人:青海坤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元):796800.00工期:40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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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市城北区海湖桥北侧,湟水花园小区西门正对面)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刘丽娜、朱桂玲(主任委员)、梁得云(业主代表)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西宁市城中区总寨镇人民政府 0971-2212616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李女士 0971-8218930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西宁市城中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8248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