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西宁分实验室电子证据设备升级费[2018]用项目中标公告10月23日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西宁分实验室电子证据设备升级费用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网==》 华睿诚青竞磋(货物)2018-014号 | | 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分实验室电子证据设备升级费用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162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161.3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3日 | | 评标日期2018/10/23 10:00 | | 定标日期2018/10/23 12:30 | | 各包要求 成交供应商名称:青海思迈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成交金额:161.3万元交货期:30个工作日 | |
|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广场SOHO1号楼13层11313室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章鸣、何海炜、邓玢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邓女士0971-6304491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肖女士0971-4292333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5505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