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网==》 青海恒诚竞磋(工程)2018-018 |
| 采购项目名称逯家寨村道路硬化工程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29.398806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29.342055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3日 |
| 评标日期2018/10/23 09:00 |
| 定标日期2018/10/23 10:30 |
| 各包要求 中标单位:青海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293420.55(元)工期:30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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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司秀芬(主任委员)、张春清、梁得云(采购人代表)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西宁市城中区总寨镇人民政府0971-2212616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李女士 0971-8218930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城中区财政局 0971-8248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