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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中央空调(10月)主机改造项目(18B0177)结果公告10月23日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中央空调主机改造项目(18B0177)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23日 一、项目号:18B0177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中央空调主机改造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评审日期: 2018年10月22日 五、公告日期: 2018年10月23日 六、中标结果 分包号:1 | 分包内容 | 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单价、数量及工程要求 | 其他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网==》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中央空调主机改造项目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网==》 ¥2,137,406.00 | 重庆马龙电器有限公司 | 重庆市渝中区时代天街16号2幢12-1# | 单价:¥585,100.00 数量:2 工程要求:海尔、LSBLX180/R4(BP) | 1、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2、本公告只公布部分产品单价、数量及规格型号,其他详情见响应文件 | 代理服务费总计:¥17,961.00元 七、评标委员会 康侍民、陈洪元、胡瀚、高川云、陈刚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八、其他事项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九、联系人 采购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采购经办人:陈刚、王骁宾 采购人电话:023-67697633 6769757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79号 代理机构: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蕾 代理机构电话:0238162212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86号金科蚂蚁B栋23-15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来源:重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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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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