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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水务局创建节水型社会工程—节水宣传(上午发布)中标公告10月23日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的委托,就水务局创建节水型社会工程—节水宣传项目(项目编号:HCZB-2018-102-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CZB-2018-102-1 项目名称:水务局创建节水型社会工程—节水宣传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10-6936906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城铁篱笆房站西南200米,房山区水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丁先生 010-8036592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简要技术要求:经营范围内须具有经营广告、图文设计制作项目经营资格等 项目用途:水务局创建节水型社会 合同履行日期: 服务期:一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北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女士 010-6936906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9月21日 中标日期:2018年10月23日 总中标金额:98.73528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欢迎举报违规操作的招标行为==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北京鑫淼起点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1号-A218 | 98.73528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88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即(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收费标准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 评审专家名单: 汤福华、韩军、王爱琴、岳政新、李冄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水务局创建节水型社会工程—节水宣传 采购内容:利用文化墙、道旗、车身广告、展板、宣传栏进行节水宣传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选择该采购方式的原因:房财政采[2018]489号 确定成交的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评标日期:2018年10月17日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来源:北京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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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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