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网==》 青政采询价(货物)2018-483号 |
|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教育厅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询价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80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73.265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1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3日 |
| 评标日期2018/10/23 14:30 |
| 定标日期2018/10/23 16:45 |
| 各包要求 成交供应商名称:青海恒升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73.265万元供货期:15个工作日中标产品的内容、数量、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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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马锡铎 于明华 秦基兴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青海省教育厅高先生0971-6310544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蒲先生0971-6105230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