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继承公证法律服务的(中午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公告10月24日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委托,就其拟采购的继承公证法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继承公证法律服务 项目编号:SZWK2018-Y-G-042-A 二、采购公告媒体及时间: 公告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 公告时间:2018年9月29日 三、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3日9:30 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冯建红、曹文红、施天慧、何桂林、殷建明 四、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江苏省苏州市中新公证处 中标单位地址:苏州市竹辉路217号 中标金额:陆仟元整每件(¥6000.00/件) 主要中标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 | 单价(元) | 服务期限 | 1 | 继承公证法律服务 | 6000.00 | 壹年 |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人:龚颖茹 联系电话:0512-66605503 联系地址:苏州大道东328号档案大厦3层 (二)、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宇/李东 联系电话:0512-65237219/65158848,0512-65153553 (FAX) 联系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政编码:215005 (三)、中标服务费: 领取中标通知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具体为:按预算总金额的如下比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费总收取额。100万元以下部分1.5%;100万元(含)~ 500万元部分1.1%。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59000元; (四)、公示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来源:江苏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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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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