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网==》 象山松兰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景区服务人员外包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10-24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松兰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景区服务人员外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2018XSZFCG455G |
| 二、项目名称: | 象山松兰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景区服务人员外包采购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9月30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10月23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象山松兰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景区服务人员外包 | 3年 | 浙江省对外服务公司 | ¥8853565.80 |
采购单位: 象山松兰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象山松兰山/65700797
中标供应商: 浙江省对外服务公司/宁波市江东区宁波书城A座9楼
评委会名单:姜希平、蒋善龙、鲍秀君、翁良婉、史久珍、陈海波、郑继 |
| 六、采购文件: | 455G松兰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景区服务人员外包采购_20181023144729.doc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万元 |
| 八、其他事项: | 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0月24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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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65733022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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