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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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网==》 ( 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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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实施评估 |
|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2018001125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29日 |
| 四、开标日期:2018年10月23日 |
|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六、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 第一 | 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实施评估 |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与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体 |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 | 32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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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信息:(包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情况) 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实施评估1项322万元 |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标包【第一】:刘占潮、韩通飞、靳水源、张春莲、杨大伟 |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标包【第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86.28、86.78、86.78、88.78、88.78)、烟台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3.0、34.0、35.0、38.0、41.0)、潍坊市规划设计研究院(37.89、38.89、38.89、41.39、41.89)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青岛市规划局 |
|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55号 |
| 联系人:滕燕 |
| 联系方式:83893237 |
| 2.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聊城市(州)开发区县(区、市)东昌路街道(路、乡、镇)159号(村) |
| 联系人:姜明祥、臧健、黄磊 |
| 联系方式:0532-82870111 |
|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 |
| 收费金额:3.2784(万元) |
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实施评估(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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