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崇(第二次)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给予崇左市社会信用体系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建设采购中标结果公告10月25日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就“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给予崇左市社会信用体系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ZC2018-G3-00003-GXJH)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CZZC2018-G3-00003-GXJH 项目名称: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给予崇左市社会信用体系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建设采购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771-503519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工 0771-503519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10月19日就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给予崇左市社会信用体系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建设采购(项目编号:CZZC2018-G3-00003-GXJH)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给予崇左市社会信用体系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建设采购(项目编号:CZZC2018-G3-00003-GXJH) 二、项目内容: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给予崇左市社会信用体系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建设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8年9月2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czjyzx.gov.cn)上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四、评标日期:2018年10月19日 评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 五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 韦双庆、邓广彪、方漳生、宋严仁 ,业主评委: 梁 松 。 中标信息: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为:贰佰陆拾捌万壹仟陆佰柒拾玖元贰角捌分(¥2681679.28元) 单位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8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收取方式: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8453.00元 联系事项:采购人: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黄工 联系电话:0771-503519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崇左市嘉苑小区G组团(市发改委旁) 采购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韦工 联系电话:0771-7945829 监督部门:崇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0771-5962613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招标单位: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5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嘉苑小区G组团(市发改委正门旁30米)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韦工 0771-794582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9月29日 中标日期:2018年10月19日 总中标金额:268.16792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为:贰佰陆拾捌万壹仟陆佰柒拾玖元贰角捌分(¥2681679.28元) 单位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8号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8453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韦双庆、邓广彪、方漳生、宋严仁、 梁 松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崇左市社会信用体系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建设采购等一批产品及服务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广西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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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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