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为了树立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环境请相互自律==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网==》 青海恒诚竞谈(工程)2018-017号 |
| 采购项目名称阳光小学浴室改造工程 |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29.380785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28.9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1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5日 |
| 评标日期2018/10/25 10:30 |
| 定标日期2018/10/25 09:00 |
| 各包要求 中标单位:青海海之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中标价:289000.00元 工期:按合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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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王志华(主任委员)、徐吉存、杨鹏(采购人代表)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西宁市城中区教育局0971-4919409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李女士 0971-8218930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城中区财政局 0971-8248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