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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灵川县九屋镇人民政府灵川县九屋镇棚户区[2018]危旧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10月25日
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川县九屋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灵川县九屋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项目编号:2018-JL001-JTZX)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2018-JL001-JTZX 项目名称:灵川县九屋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项目联系人:贺成成 联系方式:0773-898005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灵川县九屋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灵川县九屋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康建成 1807831876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高新区信息产业园D10、D11号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贺成成 0773-898005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9月30日 中标日期:2018年10月24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六、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投标法 请准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网==》
灵川县九屋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 招标备案编号 | 2018-JL001-JTZX-Ⅰ | 招标人 | 灵川县九屋镇人民政府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灵川县九屋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棚户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雨污分流、管线下地、道路硬化、绿化亮化等相关附属设施。其中:Ⅰ标段:九市街道路硬化工程,760万元。 | 开标时间 | 2018年10月23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开标厅(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8年10月 24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8年10月 26 日 | 拟中标人 | 杭州正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杭州正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投标报价 | 按桂价费[2007]159号、桂价费[2011]55号文收费标准监理费的浮动系数是50% | 监理服务周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总监 | 胡文根(注册编号:00420103;诚信卡号:159907)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投标报价 | 按桂价费[2007]159号、桂价费[2011]55号文收费标准监理费的浮动系数是60% | 监理服务周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总监 | 杨安明(注册编号:00310274;诚信卡号:026707)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 投标报价 | 按桂价费[2007]159号、桂价费[2011]55号文收费标准监理费的浮动系数是57% | 监理服务周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总监 | 陈军(注册编号:64001190;诚信卡号:214594)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公示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 质疑和投诉 | 投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请在公示开始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6816887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来源:广西灵川县九屋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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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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