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揭阳市榕城区机关(2018)事务管理局榕城区机关大院1至6号办公楼清洁保养服务工作的中标公告10月29日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揭阳市榕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于2018 年10月23 日就榕城区机关大院1至6号办公楼清洁保养服务工作(445202-201809-139-0002)采用询价采购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202-201809-139-0002 《==来源:十环招标网提示:招标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榕城区机关大院1至6号办公楼清洁保养服务工作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20,000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揭阳市绿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幼群 地址 埔上东湖路西27-28号 六、报价明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 榕城区机关大院1至6号办公楼清洁保养服务工作 | / | 1 | /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25200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七、评审日期:2018-10-23评审地点: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第二开标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陈丽容成员: 陈嘉授林创雄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收费金额:/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本询价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询价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要求对各报价文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审,其中广东神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揭阳市润迪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无法通过符合性审查,其余6家投标人均通过初步审查。 各供应商排名分别为(排名按价格由低到高排序): 第一名:揭阳市绿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价(人民币):252000.00元; 第二名:揭阳市皇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价(人民币):314338.00元,参评价格为:295477.72元(该公司属小型企业,享受6%折扣); 第三名:揭阳市捷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价(人民币):372000.00元,参评价格为:349680.00元(该公司属小型企业,享受6%折扣); 第四名:揭阳市企之源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报价(人民币):393130.00元,参评价格为:369542.20元(该公司属小型企业,享受6%折扣); 第五名:揭阳市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价(人民币):413300.00元,参评价格为:388502.00元(该公司属微型企业,享受6%折扣); 第六名:揭阳市骏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人民币):414640.00元,参评价格为:389761.60元(该公司属小型企业,享受6%折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在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前提下,依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在最高限价以内报价最低的原则,询价小组最终推荐投标人揭阳市绿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成交候选人。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十一、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柯小姐 | 联系电话:0663-8071672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663-8622736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
| (三)采购人:揭阳市榕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地址:榕城区党政机关办公大楼主楼一层东侧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9日
来源:广东揭阳市榕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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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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