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窗帘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10-30 |
|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窗帘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NBZFCG2018261G |
| 二、项目名称: | 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窗帘采购项目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10月08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10月30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 | 窗帘 | 1 | 宁波大狼窗饰有限公司 | ¥550022.00 |
采购单位: 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育才路289号/87229795
中标供应商: 宁波大狼窗饰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东裕路155号
评委会名单:刘优娜、赵崇光、欧姗姗、吕忠行、江芸 |
| 六、采购文件: | NBZFCG2018261G-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窗帘采购项目_2018108161251.doc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万元 |
| 八、其他事项: | 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发布日起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日后1日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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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87187959 传真:87187961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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