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抚顺市东洲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保险机构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
时间:2020-04-22 17:4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抚顺市东洲区农业农村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抚顺市东洲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保险机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抚顺市东洲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保险机构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LNHYFS2020-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莹莹 项目联系电话:024-564035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市东洲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抚顺市东洲区 联系方式:陈世家139423346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莹莹024-56403567 代理机构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01 抚顺市东洲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保险机构服务项目 详见服务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由省政府批准在辽宁省开展种植业保险业务;(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2日 08:30 至 2020年04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采购人:抚顺市东洲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抚顺市东洲区 项目联系人:陈世家 联系电话:13942334676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 项目联系人:周莹莹 联系电话:024-56403567 邮箱地址:fs56403567@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3301002809248051389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抚顺市东洲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保险机构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抚顺市东洲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保险机构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550024 信息来源: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2 17:4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来源:抚顺市东洲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辽宁 抚顺市 种植业 招投标 招标公告 上一篇: 北京中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天坛街道办事处天坛街道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抚顺市东洲区农业农村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