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
机房综合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
时间:2020-04-25 21:3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上海长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机房综合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机房综合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CJ0409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文君 项目联系电话:021-622629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信息中心 地址:仙霞西路779号3号楼1楼 联系方式:唐炜、021-521621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长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文君、021-62262978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2145弄1号305室(普罗娜商务广场A幢)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机房综合维保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20CJ04092。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机房综合维保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期限:本项目运维周期为1年。 5、服务地点:仙霞西路779号3号楼1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6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2145弄1号305室(普罗娜商务广场A幢)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公告内相关资料,以现金形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8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8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2145弄1号305室(普罗娜商务广场A幢)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将在上海长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发售时间:2020年04月26日至2020年04月30日 0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2145弄1号305室(普罗娜商务广场A幢) 联 系 人:蒋文君 联系电话:021-62262978 邮箱:972439095@qq.com 2、法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报名资料,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1).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相应服务范围的相关证明(如营业执照等); (2).法人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现场缴纳标书款,以现金方式。 现场领取发票或收据和招标文件等资料。 注:投标单位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优先采购国内货物、服务及工程,并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若投标人未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视为不适用以上政策。)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机房综合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机房综合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861467 信息来源:上海长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5 21:3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来源: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信息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公告 机房 服务项目 标签 地区 上一篇: 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苏申内港线暨吴淞江(老白石路—油墩港)整治工程白鹤镇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监督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信息中心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