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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第二中学宿舍楼、食堂餐厅附属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
| 时间:2020-05-06 09:4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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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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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河北蓝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辛集市第二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辛集市第二中学宿舍楼、食堂餐厅附属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辛集市第二中学宿舍楼、食堂餐厅附属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HBLC-2020-0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兆宇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1837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辛集市第二中学 地址:辛集市 联系方式:冯兆宇 0311-831837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蓝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雪萌 0311-87903636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长丰路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辛集市第二中学宿舍楼、食堂餐厅附属工程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辛集市第二中学宿舍楼、食堂餐厅附属工程项目已由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辛集市第二中学建设宿舍楼、食堂餐厅附属工程项目列入投资计划的批复{辛发改产业【2020】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辛集市第二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辛集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①主要建设内容:路面硬化、给排水、警卫室、大门口、地下通道、消防池等;②建设地点:辛集市第二中学院内。③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65天;④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⑤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1.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行为记录;1.3其他要求:外阜建筑企业须提供进冀备案基础信息(进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http://www.hebjs.gov.cn/)查询本企业进冀信息并截图打印);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0.59371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06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06日9:00至2020年05月11日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确认信息”报名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使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是:“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递交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法人印鉴等),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www.hebca.com/ggzyxj.html;CA咨询电话:4007073355。(3)下载招标文件使用IE浏览器,版本需为9.0以上。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辛集市第二中学宿舍楼、食堂餐厅附属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辛集市第二中学宿舍楼、食堂餐厅附属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731180 信息来源:河北蓝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06 09:4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辛集市第二中学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辛集市 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附属 宿舍楼 上一篇: 长安区公园及街道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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