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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扶沟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河南项目 |
| 时间:2020-05-09 09:3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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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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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扶沟县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扶沟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扶沟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hnjb2020-5-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5397680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扶沟县税务局 地址:扶沟县税务局 联系方式:许女士185397680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娄一鸣 代理机构地址: 1503603047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扶沟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2、 建设地点:扶沟县税务局。 3、建设规模:投资总额约 570 万元。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贰个标段: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 5、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所包括内容的全部施工内容及本项目全过程监理。 6、质量要求:合格。 7、工期:240 日历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参加了社会保险,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3.3业绩要求:1-2标段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在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年度亏损情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企业自注册之日起计算);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②?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页(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3.6、其他要求: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09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扶沟县翰林华府南区12号楼四单元102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5日 17: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1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周口市川汇区八一路北段锦江之星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扶沟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扶沟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河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991847 信息来源: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09 09:3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扶沟县税务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扶沟县 办公用房 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招标公告 上一篇: 国家某单位广安营区共同训练场项目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重庆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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