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
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陕西省咸阳生态造林项目社会调查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陕西项目 |
时间:2020-06-02 19:5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陕西睿晟招标有限公司受陕西省林业国际合作项目管理中心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陕西省咸阳生态造林项目社会调查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陕西省咸阳生态造林项目社会调查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SXRCZB2019-ZC-GK1010 三、采购人名称: 陕西省林业国际合作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关正街233号 联系人:陕西省林业国际合作项目管理中心 电话:029-8865243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睿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金丰大厦2402室 联系人:魏工 电话:029-88693077 传真:029-88693077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陕西省咸阳生态造林项目社会调查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二次1项 项目概况: 采购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陕西省咸阳生态造林项目社会调查评价报告编制服务1项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5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9-03 09:00:00至2019-09-1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金丰大厦2402会议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9-24 14:0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二路1号西安金桥酒店4F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9-24 14:0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二路1号西安金桥酒店4F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693077 2、开户名称:陕西睿晟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050190290000001463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睿晟招标有限公司 2019-09-03 附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陕西省咸阳生态造林项目社会调查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陕西省咸阳生态造林项目社会调查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陕西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509605 信息来源:陕西睿晟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2 19:5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陕西省林业国际合作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陕西省 项目 社会调查 欧洲 银行贷款 上一篇: 陕西省重点污染源排污量执法及全省环境执法监管平台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陕西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陕西省林业国际合作项目管理中心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