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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总队录像带数字转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天津项目 |
时间:2020-06-15 12:0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消防总队录像带数字转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消防总队录像带数字转化项目 项目编号:JJZB202006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2-262923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 联系方式:唐先生,022-27330119转85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侯女士,022-26292325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7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受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委托,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就消防总队录像带数字转化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消防总队录像带数字转化项目 (二)项目编号:JJZB20200627 二、项目内容 为妥善保存近30年来总队拍摄录制的珍贵视频影像资料,避免因为自然衰变、设备迭代造成资料损耗破坏,统一存储方式和视频格式,便于存储、交换和宣传利用,拟利用传统读取技术和计算机等数字技术相结合的方式,将录像带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数字档案资源库。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38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五、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至投标截止时间近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19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702室)。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售价:售价500元/册,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7月7日14:00(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2020年7月7日14:00(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 系 人:侯淑梅 (二)联系电话:022-26292325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唐先生,022-27330119转857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 泰鸿大厦7层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22-26292325 (四)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JDL2016@163.com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 至投标截止时间近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2019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15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70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7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7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总队录像带数字转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总队录像带数字转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天津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554989 信息来源: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5 12:0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来源: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总队 项目 天津市 录像带 招标公告 上一篇: 长沙市第三医院心电系统配套终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湖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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