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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新城?清江山水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湖北项目 |
时间:2020-06-21 20:0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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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恩施市御景源商贸有限公司的委托,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方式确认函,拟就清江新城?清江山水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因第一次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现发布本项目第二次公告,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清江新城?清江山水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1.2项目编号:ZYESZB2020-10 1.3项目建设地点:恩施市舞阳街道办事处五峰山村及窑湾社区。 1.4建设规模:清江新城?清江山水项目总建筑面积224912.6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54917.1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48606.46平方米,商业2994.04平方米,幼儿园2990.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9995.55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55897.99平方米,商业11928.08平方米),地下车库车位1568个,地面车位162个。 2.招标范围 清江新城?清江山水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等内容。 3.项目预算及服务期限 3.1高层住宅物业管理费:1.2元/平方米/月;底商门面物业管理费:3元/平方米/月;普通车位服务费:50元/个/月。 3.2服务期为签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起至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4.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 4.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4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投标人于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30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房产管理科出具的企业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复印件到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东风大道夷水仙居三栋一单元401室)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公告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index.html)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13日9时30分;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东风大道夷水仙居三栋一单元401室);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9.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恩施市御景源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五峰山村大垭口组8号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3986441521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恩施市沿江路夷水仙居3栋一单元401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18-802860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清江新城?清江山水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清江新城?清江山水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湖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64156 信息来源: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21 20:0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来源:恩施市御景源商贸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清江 招标公告 新城 山水 物业管理服务 上一篇: 联珠镇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克曼、栖马、田房道路硬化 招标公告云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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