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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中山路小学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时间:2020-07-24 18:0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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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08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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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家庄市中山路小学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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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中山路小学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投标人入口,进入E招冀成-标准版,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CT2020217001001

项目名称:中山路小学学校配套附属设施工程1-3标段

预算金额:4212028.23

最高限价(如有):4212028.23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及本人安全证B本;4)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查询地址为 “信用中国”网站)5)其他要求: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5日至2020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投标人入口,进入E招冀成-标准版,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方式:现金发售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二层,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涉黑涉恶还包含以下7个方面:(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石家庄市中山路小学

    址:石家庄市中山路小学

联系方式:0311-870224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方式:0311-830868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旭阳

话:18632100987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石家庄市中山路小学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石家庄市中山路小学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587102
信息来源: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4 18:0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石家庄市中山路小学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小学   工程   中山路   石家庄市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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