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惠东县司法和信访局2020年7月社区矫正专管人员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8楼西南区801房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2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323-202008-hzhd023-0033
项目名称:惠东县司法和信访局2020年7月社区矫正专管人员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12,000
最高限价(如有):2912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惠东县司法和信访局2020年7月社区矫正专管人员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2)投标人对基层社区矫正人员管理项目的服务人员实行人事管理的同时,配合采购人监督检查社区矫正管理项目服务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贰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8 月 8 日至 2020 年 8 月 1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8楼西南区801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2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8 月 2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8楼西南区801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核查,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备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盖私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公司投标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温馨提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要登录“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www.gdgpo.com)”按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技术部电话:020-83188500,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未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自行网上办理(报名时无需提供本提示相关资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东县司法和信访局
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东华路66号
联系方式:0752-88223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市晟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六楼北区办公室629室
联系方式:0752-2276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文波
电话:0752-227619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惠州市晟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07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惠东县司法和信访局2020年7月社区矫正专管人员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惠东县司法和信访局2020年7月社区矫正专管人员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788770
信息来源:惠州市晟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07 15:58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
来源:惠东县司法和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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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惠东县 项目 专管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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