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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机房建设招标代理遴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时间:2020-08-19 13:3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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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16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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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机房建设招标代理遴选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新村一里15号53号楼3层3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5日 0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机房建设招标代理遴选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机房建设招标代理遴选项目

项目编号: /

采购内容:机房建设招标代理相关工作。

采购预算:项目投资额20000万元。

经费来源:财政资金。

服务期限:至项目招标工作结束。

合同履行期限:至项目招标工作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并已购买招标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供应商在投标阶段和成交后的工作阶段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及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进行保密;(4)供应商有新建机房项目代理业绩(机房面积1万平米及以上);(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9日  至 2020年08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新村一里15号53号楼3层302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报名的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在截止报名后另行通知。以下为报名方式:1、报名方式:网络递交报名;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至2020年8月24日16时截止;3、报名要求: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新建1万平米及以上机房业绩证明材料(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按规定时间发至邮箱407211767@qq.com,同时在邮件中提供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4、文件领取:截止报名后,统一通知文件领取地点。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25日 0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开标时间以及地址,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内规定时间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宏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新村一里15号53号楼3层302            

联系方式:陈工,010-637917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电 话:  010-6379173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某单位机房建设招标代理遴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某单位机房建设招标代理遴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819015
信息来源:北京东方宏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19 13:3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来源:某单位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公告   机房   招标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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