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沙子坡镇石坪村2020年产业路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 (http://jyzx.trs.gov.cn/index.s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09-17 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沙子坡镇石坪村2020年产业路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ZZRC黔招2020-001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项目序列号: ZZRC黔招2020-001
- 采购主要内容: 在石坪村硬化产业路1.8km,其中宽3.5m,厚0.18m,c25路面;(包含错车道5个)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594,000(元)
- 最高限价:594,0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查询的信用记录情况(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期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投标人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制作于标书内)。(6)社保缴纳证明(2020年年度任意一个月及以上)、依法纳税凭证(2019-2020年年度任意一个月及以上)。
- 特殊资格要求: 8.2.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8.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时间:2020-08-24 09:00:00至 2020-08-28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 (http://jyzx.trs.gov.cn/index.shtml)
- 方式: 网上购买
- 售价: 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1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08-24 09:00:00至2020-09-17 10: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具体缴退流程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http://jyzx.trs.gov.cn/index.shtml),点击首页--办事指南--保证金缴退。)
- 开户单位名称: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江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 开户银行: 贵州银行印江县支行
- 开户账号:0612001900000189
- 截止时间: 2020-09-17 10:00:00(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 地点: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江分中心四楼开标室
- 时间: 2020-09-17 10:00:00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沙子坡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点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以签订合同文件约定为准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沙子坡镇人民政府
- 项目联系人:龙施翼
- 地 址:印江县沙子坡镇
- 联系方式:13885640027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欧成强
-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腾祥迈德国际A2栋21楼6号
- 联系方式:16685061717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龙施翼
- 电 话:13885640027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附件
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沙子坡镇石坪村2020年产业路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沙子坡镇石坪村2020年产业路建设项目采购公告贵州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233005
信息来源: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4 09:2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来源: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沙子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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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沙子 年产 建设项目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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