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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龙门乡中心学校2020年食材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云南项目

时间:2020-09-09 23:4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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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2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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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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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永平县龙门乡中心学校2020年食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5-19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CCG-2020-02

项目名称:永平县龙门乡中心学校2020年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316.23271

最高限价(万元):316.23271

采购需求:2.1资金来源: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及自筹。2.2采购范围:总预算采购资金316.23271万元,采购内容包括肉类、生鲜蔬菜、食用大米、食用油、饵丝、米线、面条、调味料等采购,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货物采购清单及服务要求”。2.3交货期:接到甲方采购计划后,24小时内保质保量供货。2.4服务期限:中标供应商获得永平县龙门乡中心学校配餐中心1年供应资格。2.5服务地点:永平县龙门乡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2.6质量要求:食材质量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在中国境内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单位即营业执照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3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3.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卫生标准,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及服务能力。3.5投标人参加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公司注册所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行政处罚证明。3.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投标人提供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为准)。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8投标人保证承诺:采购人或其使用单位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商品货物时,不存在假货、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货物而提起的投诉、赔偿、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在中国境内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单位即营业执照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3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3.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卫生标准,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及服务能力。3.5投标人参加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公司注册所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行政处罚证明。3.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投标人提供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为准)。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8投标人保证承诺:采购人或其使用单位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商品货物时,不存在假货、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货物而提起的投诉、赔偿、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4-23 08:00至2020-04-29 17:30,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详见附件:永平县龙门乡中心学校2020年食材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5-19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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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平县龙门乡中心学校

地址:永平县龙门乡官上村民委员会迤羊街村民小组

联系方式:18313022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市下关龙泉组团北片区207号

联系方式:18887261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恒婷

电 话:1831302220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永平县龙门乡中心学校2020年食材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永平县龙门乡中心学校2020年食材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云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9694780
信息来源: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1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09 23:4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来源:永平县龙门乡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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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龙门   永平县   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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