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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街道办事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街道社区用房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时间:2020-11-06 09:4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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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街道社区用房装修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见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MGITC-JL-201101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街道社区用房装修工程

预算金额:97.180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街道社区用房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MGITC-JL-2011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街道社区用房装修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街道社区用房装修工程

2.2标段名称、建设地点、计划投资、工期:

标段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计划投资


计划工期



一标段


兰州社区冶金小区社区用房装修工程


东环城路与经纬南路交汇冶金小区院内


398344元


40天



二标段


保定社区西派府社区用房装修工程


洋浦大街与合肥路交汇中铁建西派府小区院内


573460元


40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与项目相关的内容。

2.6 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17年-2019年)具有类似建筑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见3.9(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当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

3.4投标单位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管【2019】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管理人员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2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14本项目各投标人对不同标段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并现场查询企业建筑工程业绩,核实准确后进行发放: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明确有效的电子证书;

(4)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文件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人参加招标文件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被授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7)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原件或复印件或平台(链接地:http://cx.jlsjsxxw.com/)中打印的电子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复印件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明确有效的电子证书。

(8)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提供)。

(9)企业建筑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或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10)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站企业业绩截图(须体现项目名称、中标金额)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文件获取登记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和项目经理须按规定同时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3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一开标室(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6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李凌锐

电  话:19944886979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联系人:马莹

电话:0431-8053117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八、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n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3.长春市经开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630014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合同履行期限:见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6日  至 2020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公告

方式:见公告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一开标室(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街道办事处     

地址: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凌锐电 话:19944886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繁荣路与富强街交汇北行300米            

联系方式: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431-805311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女士

电 话:  0431-80531171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街道办事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街道社区用房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街道办事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街道社区用房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4632043
信息来源: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06 09:4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街道办事处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长春   经济技术   开发区   世纪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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