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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特殊医用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由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4-21 19:4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特殊医用食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特殊医用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JYHZB2020-03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晶 项目联系电话:1809994994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1986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138999954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晶 18099949940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九方财富广场A座525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具备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且有效的营业执照。(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网页打印件。(5)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4月22日 10:00 至 2020年04月26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昌路252号九方财富广场A座525号)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晶 项目联系电话:18099949940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23.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届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网页打印件、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备查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4月22日 10:00 至 2020年04月26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28日 11: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8日 11: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门诊五楼会议室(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1986号)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28日 11: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门诊五楼会议室(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1986号)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1包:全营养食品采购 第2包:组建食品采购 (详细内容见附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特殊医用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特殊医用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由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469494 信息来源: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1 19:4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新疆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食品 新疆 竞争性 医科大学 上一篇: 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C049大樟至瓦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由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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