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招标

宁县第二人民医院血液回收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甘肃采购

时间:2020-04-27 16:4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78247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甘肃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宁县第二人民医院血液回收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甘肃采购的信息
来源:甘肃政府采购网
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甘肃中恒盛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宁县第二人民医院血液回收机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竞谈商前来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GSZHSD-NX2020009

二、谈判内容:血液回收机1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采购项目预算:26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竞谈企业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民事责任的能力;

2、竞谈企业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开户银行许可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或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3、投标企业是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投标企业是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4、竞谈企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

5、竞谈企业必须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不需提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材料(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近六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相关材料(包括缴纳专用发票和清单,清单显示的竞谈企业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竞谈企业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竞谈企业,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竞谈企业必须提供《竞谈企业信用承诺书》原件,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注:信用承诺书由竞谈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竞谈企业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竞谈企业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五、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4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南庄小区东三排五号。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20年5月8日09:30分。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南庄小区东三排五号。

八、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单位:宁县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秦月                               

联系电话:13993428401

地 址:宁县和盛镇南大街8号

代理机构:甘肃中恒盛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青                      

电  话:18893401808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南庄小区东三排五号

监督管理部门: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625510

主管预算单位:宁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934-6622971

甘肃中恒盛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7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宁县第二人民医院血液回收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宁县第二人民医院血液回收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甘肃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977010
信息来源:甘肃中恒盛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7 16:4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来源:甘肃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宁县   竞争性   人民医院   血液

上一篇: 石朝乡人民政府采购香榧产业管护复合肥项目采购公告贵州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甘肃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