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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2020-2021年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及专项职业能力证培训招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云南采购 |
时间:2020-05-24 07:4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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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文山州2020-2021年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及专项职业能力证培训招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文山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文山州2020-2021年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及专项职业能力证培训招标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具备采购条件。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74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谈判人参加谈判。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文山州2020-2021年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及专项职业能力证培训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云文诚【2020】05008号 3、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培训涉及培训4400人,采购总预算825万元。中标机构以半年(6个月)为限,如培训实施进展缓慢、培训评估不佳或培训实施违规,招标人有权对培训计划及人数做出调整,本项目不以招标计划人数及预算金额实施培训,以实际培训工种、人数按相关补贴标准支付培训费用。如遇政策调整,工种增减或补贴标准变化,则按政策规定执行,但不突破中标上限。 4、培训内容:由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实施,符合就业补助资金、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列支培训补贴对象的各类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及专项职业能力证培训服务。 5、服务周期: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次年根据培训服务评估续签。中标机构若违规开展培训、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恶意竞争、培训分包转包,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 6、服务地点: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州内 7、服务标准:符合文山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关于培训的标准和要求,以及遵守培训任务分配及相关安排,根据采购人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相关工作。 8、采购预算:825万元 9、付款方式: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9〕3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云南省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9年)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3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19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138号)规定的补贴标准,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取证后,按上述文件规定提交补贴申报资料,经州、县(市)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通过后,拨付相关培训补贴费用。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供应商须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打印页面,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6、云南省省外培训学校需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完成备案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依据《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云人社发〔2010〕282号)第二十六条:民办培训学校跨县(区)以上行政区域办学,办学期6个月以内的,应经原办学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办学情况证明,并经拟办学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方可办学;未在文山州培训过的文山州外的职业培训机构,中标后须在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备案登记,提供承诺书;在文山州培训过的文山州外的职业培训机构,提供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2、2019年与文山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后,未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过培训、培训实施评估差且实施进度缓慢,或因违规被终止或取消委托资格的培训机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事宜 1、报名时间:于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19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止;邮件报名和网络报名(必须邮件报名和网络报名同时进行,未通过两种报名方式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 2、邮件报名注意事项:报名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以下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整套资料合成一个PDF并命名(公司名称+标段报名资料)发至云南文诚招标有限公司电子邮箱(1837443523@qq.com):提供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投标报名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2019年6月至今本人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2019年6月至今连续6个月的工资发放证明)法人报名可不提供(报名与投标人员需一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单位2018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不提供);开户银行在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谈判文件售价:12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费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云南文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行 账 号:8600 1101 0000 2072 18 注意事项:报名费缴款需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采购编号及标段,请投标单位在转账完成后,将转账回执发送至报名邮箱并电话确认,确认电话:0876-2136488;未缴款成功的视为邮件报名不成功。 (邮箱报名完成后,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CA证书办理处办理CA证书,登录文山州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网络报名) 四、电子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登录文山州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http://ws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sggzy.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投标人下载使用。(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sggzy.cn/)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孙志平0876-2152881) 2、未按要求办理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办理CA证书的资料见第九项投标人须知,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及要求;将附件资料打印出来填写完成后带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办理CA证书) 五、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00元),不收现金,谈判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5月22日上午09:00分以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到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其它形式的谈判保证金概不接受。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政府采购文诚”字样及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可简写)。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开 户 名: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交纳与退还注意事项 (一)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 (二)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三)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四)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五)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交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操作说明如下: 1、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2、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交退保证金银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3、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六)打印保证金交纳回执 保证金交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交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七)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交易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节假日顺延)行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 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电子响应文件光盘递交的时间:2020年5月22上午08:30 -09:0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光盘恕不接受。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州政务局4楼开标厅1)。 2、谈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2日09:0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云南省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州政务局4楼开标厅1)。 4、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5月22日上午09时00分。 5、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http://wsggz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6、网上递交谈判申请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响应文件的光盘,地点:云南省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州政务局4楼开标厅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7、该项目为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 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等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更多信息请关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sggzy.cn/。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地 址:云南省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州政务局2楼 联系人:熊烛 联系电话:0876-2129550
代理机构:云南文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华龙北路州政务管理局旁锦屏苑A区K-16号门面 联系人:热女士 联系电话:0876-2136488 日 期:2020年5月14日
九、 投标人须知: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 QQ:4009618998 地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2室(文山市华龙西路2号) 投标人可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http://www.ynggzyxx.gov.cn)点击【在线培训】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学习。也可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sggzy.cn/)进入【学习园地】的招投标学习区,下载视频进行学习。 数字证书办理技术支持电话:0876-2152881、0871-65315589 办理证书地址:云南省文山市华龙西路2号新业务用房4楼大厅 联系人:孙志平,电话:0876-2152881 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及附件: 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开户许可证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章! 5、《企业证书申请表》; 6、《企业电子公章申请表》; 7、《个人证书申请表》; 投标报名函云南文诚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竞争性谈判公告电子稿,并将按照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参与投标。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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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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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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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章): 2020年 月 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文山州2020-2021年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及专项职业能力证培训招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文山州2020-2021年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及专项职业能力证培训招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云南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0277657 信息来源:云南文诚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24 07:4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云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力证 竞争性 职业资格 专项 上一篇: 沈阳造化监狱会见室通道改造、玻璃封闭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辽宁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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