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青铜峡市叶盛镇人民政府 委托, 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对 NXLB-2020-014、青铜峡市叶盛镇人民政府农业产业强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采购项目 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WZ)000359
2、项目编号: NXLB-2020-014
3、项目名称: 青铜峡市叶盛镇人民政府农业产业强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采购项目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青铜峡市叶盛镇人民政府农业产业强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采购项目
设施农业设备
1
可视化检测及产品溯源管控系统
999365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999365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本项目适用本条 5.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本项目适用本条5.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本项目适用本条5.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适用本条5.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本项目适用本条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谈判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3)谈判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4)谈判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原件);(5)谈判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若投标单位为2020年成立的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谈判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信用查询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内;(7)谈判供应商须提供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8)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7、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2020-05-17 23:32:45 至 2020-05-20 18:30:00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7日至2020年5月20日18:30时前报名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下载谈判文件。
8、谈判文件售价:0元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地点:2020-05-21 15:00:00,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青铜峡市叶盛镇人民政府司法所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2020-05-21 15:00:00
谈判地点:青铜峡市叶盛镇人民政府司法所会议室
1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12、公告期限: 2020年05月17日 至 2020年05月20日
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采购人: 青铜峡市叶盛镇人民政府
地址: 吴忠市青铜峡市
联系人姓名: 蒯莉
联系电话: 0953-3684359
15、采购代理机构: 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项目联系人: 杨硕
联系电话: 0953-6528480、18295630100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报名回执单.xlsx 青铜峡市叶盛镇人民政府农业产业强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采购项目.pdf 代理机构 :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