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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某大学公寓区综合整治工程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陕西采购 |
时间:2020-06-13 06:3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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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西安某大学受西安某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寓区综合整治工程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公寓区综合整治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2020-KGDXYWZCG-3-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8691420902,029-847912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安某大学 地址:西安市 联系方式:联 系 人:邵先生 18691420902 029-8479127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西安某大学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邵先生 18691420902 029-84791273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五)其他资格条件: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资质。2.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信誉要求:供应商及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在“西安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信息登记,投标资格有效且无不良记录;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行为记录。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6月02日 08:00 至 2020年06月0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西安市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8691420902,029-84791273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1.营业执照;2.开户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谈判当日请携带原件进行谈判);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5.企业资质。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4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6月02日 08:00 至 2020年06月0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12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2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12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西安市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6号、7号、8号公寓住房建筑面积15054平方米,本次设计含6号、7号、8号公寓住房局部抗震加固,门窗更换、屋面防水、单元门门禁系统、智能水表、智能电表、公共部位和室内整修、给排水、电气、暖通、室外配套;3200平方米的绿化和140个停车位(包含部分休闲娱乐设施)等全部改造内容的设计工作。设计周期25日历天。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西安某大学公寓区综合整治工程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西安某大学公寓区综合整治工程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陕西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001269 信息来源:西安某大学 官方发布时间:6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3 06:3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陕西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西安 竞争性 工程设计 某大学 公寓 上一篇: 塔克什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信息化机房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新疆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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