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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人民政府乐凯大街南延乌马庄村界内建筑物拆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河北采购 |
时间:2020-07-17 20:5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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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HC2020-16 项目名称:乐凯大街南延乌马庄村界内建筑物拆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采购内容:乐凯大街南延乌马庄村界内建筑物拆除项目(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性质: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10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环保、扶持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经理;(4)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新成立的公司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开户银行证明资料);(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起始日之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6日 至 2020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皓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定市乐凯北大街东侧、北二环南侧万和城B区办公楼) 方式:现场发售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 月16日至2020年 7 月2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皓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定市乐凯北大街东侧、北二环南侧万和城B区办公楼)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新成立的公司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开户银行证明资料)、“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加盖公章的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原件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以上证件报名时同时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便检验和存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人民政府 地址:保定市南二环路680号 联系方式:赵贵银;0312-2090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皓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乐凯北大街东侧、北二环南侧万和城B区办公楼 联系方式:申高凡 0312-21263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高凡 电 话: 0312-212636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人民政府乐凯大街南延乌马庄村界内建筑物拆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人民政府乐凯大街南延乌马庄村界内建筑物拆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河北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990552 信息来源:河北皓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17 20:5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河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乐凯 保定市 界内 竞争性 建筑物 上一篇: 石家寨日光温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山东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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