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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城南实业有限公司丙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
时间:2020-07-18 07:2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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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一十[2020]采购01003-2 项目名称:丙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服务期 品目号预算单价 谈判保证金 1 1-1 丙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 1.5元/月/平方米 600 (1)响应供应商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必须完整响应。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次采购设有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 1.5元/月/平方米;当投标单价限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响应供应商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本项目中标价即为最终合同总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与中标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响应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括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人员社保、工资等全部费用。 (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部分存在虚假应标情况,将做废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特殊要求: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或服务商均可成为合格的响应供应商。2)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3)投标代表必须经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4)响应供应商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书面说明或承诺,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5)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5.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5.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5.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5.1.1、5.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响应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5.2、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6.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6.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6.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6.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6.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6.3、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7.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7.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7.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7.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7.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3、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5)信用记录查询:须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6.1、“重大违法记录”指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6.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响应供应商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6日 至 2020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7#、8#电梯) 方式: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需带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3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1)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23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联系方法:0594-2278989、18505940007/18505940002 公司邮箱:fjys10@163.com 开户名: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账 号:904021003001000000136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秀屿区城南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城南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蔡先生/0594-6706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联系方式:小吴0594-2278989,1850594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 话: 0594-2278989,18505940007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莆田市秀屿区城南实业有限公司丙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莆田市秀屿区城南实业有限公司丙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028012 信息来源: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1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18 07:2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莆田市 竞争性 实业有限公司 城南 物业管理服务 上一篇: 英吉沙县消防救援大队五人制足球场修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新疆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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