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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延安路幼儿园墙面出新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

时间:2020-07-29 15:5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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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56888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淮安市延安路幼儿园墙面出新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的信息
来源:政府采购网
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淮安市延安路幼儿园墙面出新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大治西路22号4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CG-竞谈-202007064

项目名称:淮安市延安路幼儿园墙面出新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4928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4928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4、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6、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2019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由人社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有效的劳动合同;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9日  至 2020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淮安市大治西路22号405室

方式: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本人身份证至淮安市大治西路22号405室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淮安市大治西路22号院内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大治西路22号院内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市延安路幼儿园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南路173号        

联系方式:卞亚林 联系电话:180523785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大治西路22号四楼405-406室            

联系方式:王红 联系电话:13515237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红

电 话:  1351523797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淮安市延安路幼儿园墙面出新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淮安市延安路幼儿园墙面出新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009270
信息来源: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9 15:5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来源: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幼儿园   淮安市   竞争性   墙面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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