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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结核病防治科学研究院(吉林省结核病防治科学研究院附属医院)吉林省结核病防治科学研究院实验室异烟肼药敏培养基等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吉林采购 |
时间:2020-11-18 10:1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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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R-HW-2020-081 项目名称:吉林省结核病防治科学研究院实验室异烟肼药敏培养基等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653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653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包名称(内容)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万元) 一包 耗材采购 1 批 17.6538 具体技术内容及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5天,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3)投标人近两年内类似产品的两项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4)2018~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两年的公司,则提供成立起至今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其文件能够证明近两年不亏损;(5)近半年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注:报名联系人必须为单位正式员工,所提供信息及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其有效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8日 至 2020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0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请自2020年11月18日至 2020年11月20日16:00 (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0楼)报名。报名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原件核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0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0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结核病防治科学研究院(吉林省结核病防治科学研究院附属医院) 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145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0431-87971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0楼 联系方式:李德伟0431-80514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德伟 电 话: 0431-80514564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吉林省结核病防治科学研究院(吉林省结核病防治科学研究院附属医院)吉林省结核病防治科学研究院实验室异烟肼药敏培养基等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吉林省结核病防治科学研究院(吉林省结核病防治科学研究院附属医院)吉林省结核病防治科学研究院实验室异烟肼药敏培养基等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吉林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5665647 信息来源: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1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18 10:1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吉林省 结核 病防治 科学研究院 上一篇: 漳州某部灶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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