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沈河区朝阳街第一小学,位于沈河区南顺城路98号,分高低两个年部,总占地面积为273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767平方米。学校拥有学生2676名,在职教师206人;现申请公开招标,物业服务人员需求总人数49人。
二、项目需求:
采购文件要求
要求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报价文件无效
★服务的基本要求
1.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周到热情。
2.各种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良好,运转正常。
3.会议、接待服务保障有力。
4.环境优美,卫生清洁、物品整洁、合理安排清洁时间。
5.保安监控、巡查到位,确保安全无事故。
6 能圆满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
7.法律政策和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的其它事项
★服务详细要求
(项目范围、人数、工作职责及人员要求,管理标准)
物业服务工作(不少于49人)
一、物业经理2人,服务期限:10个月。
1、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政治合格、身体健康、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善于物业管理和工作协调。能够虚心接受业主的监督、建议、评价,并对工作进行有效的改进;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同岗位从业经验,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
二、保洁10人,服务期限:10个月。
1、人员要求:仪表端正,着装整齐干净,服从学校的统一调度和工作安排。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掌握保洁基本知识,正确使用保洁工具,不得违规操作或损毁,节约用水用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
2、职责范围(1)负责两个校区楼内走廊、地面、楼梯扶手、玻璃、窗台等以上部位应每天擦拭,保持楼道清洁通畅。服务区域内地面、墙面、棚顶、公共门窗、消火栓、标识牌、玻璃等光泽洁净。会议室、办公室、水房、卫生间无污物、无异味、无杂物。
(2)两个校区的会议室3个、校长室1个、书记室1个、副校长室2个,需要每天打扫一次。
(3)体育馆、阶梯教室、图书馆、创客空间、校史馆、非遗基地每周打扫一次。
(4)室外保洁负责清扫操场、垃圾站及车库、户外男女卫生间、垃圾房,其中垃圾房必须保证每天清运干净。
(5)两个车库棚顶需要每学期打扫两次。每次下雪后,外围操场保洁员负责清理入楼的道路。
(6)假期两个校区要保持整洁,每周保证2次清扫。
注:如学校有大型活动,物业公司应配合学校进行相关的打扫。(如:擦学校大门,楼内外绿化、草坪、花卉的养护与管理工作)。
3、管理服务标准:(1)保洁设施完备,并定期对地面、卫生洁具等部位进行养护无污渍。
(2)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标准化清洁,有专人监督检查。
(3)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
(4)服务文明、规范、准时,不迟到早退。
三、夜间值班工作:更夫4人,服务期限:12个月。
1、人员要求:身体健康、为人正直、有责任心、无不良嗜好及习惯、安全意识强、了解防火、防盗常识。会使用消防器材,懂得救援、疏散等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优先。
2、职责范围:负责维护物业服务范围内公共秩序、安全巡视等安全保卫、秩序管理工作。
3、管理标准:实行夜间值班及巡逻制度,更夫要熟悉学校重点部位情况,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无差错服务,无安全隐患事故发生。安防服务满意率达到100%。
四、绿化工作:绿化工1人,服务期限10个月。
1、人员要求:身体健康,为人正直、有责任心,无不良嗜好及习惯,了解绿化常识,会使用绿化器材,具有剪枝,打药、施肥等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优先。
2、职责范围:负责维护校内外范围内植物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
3、管理标准:要熟悉学校重点部位绿化情况,做到无差错服务,服务满意率达到100%。
五、维修工作:水电维修工1人,服务期限10个月。
1、水电维修工要求:年龄55周岁以下,有同岗位从业经验,政治合格、品行端正。
3、水电维修人员须持有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证(高/低压作业)。
六、食堂伙食供应工作:食堂工作人员31人,服务期限10个月。
1、人员安排:(1)南校区食堂:共20人,其中厨师6人、切配12人、刷碗2人。
(2)北校区食堂:共11人,其中厨师3人、切配6人、刷碗2人。
2、人员要求:厨师聘用标准:有中级及以上厨师证,有相关工作经验。
3、负责校内人员的早、午餐供应工作。
4、管理标准:⑴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⑵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确保绝不发生因食品、卫生等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
⑶餐饮服务人员全部应具有健康证,按规定做好每年的复检,年复检合格率100%。
⑷每季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及时调整服务方案,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⑸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100%,测评满意率90%以上。
★技术文件
、
资料的要求
一 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二 严格审核录用物业项目的劳务人员,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健康状况等证书。(查看原件)
三 要求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资料,保存完好。
★其它
1.保证物业人员的稳定,不经业主批准不得随意更换。招聘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备案。
2.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3.乙方必须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甲方不承担其责任。
4.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物业全部人员48小时之内到位,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不中断。
5.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失职造成物品丢失、损坏,全部照价赔偿。
6.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评定,并依据考核结果支付费用。
7.节假日加班等费用按劳动法规定甲方给予补助。
8.费用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价(人民币),包括员工工资及社会“五险”、工会经费、服装费、意外险、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2日至2021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1009691进行咨询。
2、供应商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shczswzxk2021@163.com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内容: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及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如须提供原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邮寄)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纸质版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邮递至开标现场,或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第一小学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南顺城路98号
联系方式: 024-24869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 02431090577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0334210102000010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祁女士
电 话: 0243109057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